让“公开”和“竞争”成为干部选拔常态
4月9日,人民日报刊登《我国官员选任制度加快》一文,最为显眼的是标题上方的两组数字:1.5万余人通过公开选拔走上了党政领导干部岗位;20余万人通过竞争上岗担任领导职务。这两组数字显示了我国干部选任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公信度。现阶段,全国各地都按照这一要求积极开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干部的选拔水平以及在群众中的公信度日益提高。如前不久,南京市4个局长职位经过电视直播答辩PK竞争,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4位新局长走马上任;北京市朝阳区发布公告,全向全市大规模公开选拔2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吸引了数百名才俊报名参加;广西拿出48个厅、处级领导职位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等等。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已经成为干部选拔的一种重要方式,而且也在选贤任能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至2006年,全国共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1.5万余人,通过竞争上岗但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共有20余万人,可以看出,近几年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式选拔领导干部的工作成效是非常明显的。
竞争的方式,给优秀人才提供了展示才华和能力的舞台,一方面扩大了选人用人范围,能够吸引了更多优秀的人才参与到竞争当中来,实现了由“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在多数人中选人”的转变;另一方面,通过“赛场选马”方式选拔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打破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传统观念,能够形成了一种以德才论英雄,以实力拼输赢的用人导向,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出来。
公开的形式,提高了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进一步落实了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当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的形式选拔干部,让群众参与进来,以民意来决定干部选拔,能够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暗箱操作、以长官意志选干部及“卖官”、“买官”等现象的发生,使干部选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实现由“少数人选人”向“多数人选人”的转变,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这既符合党内民主发展的方向,又符合群众发展人民民主的愿望,是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
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形式选拔干部,还要避免两种倾向,一种是防止“考试专业户”,既应试能力强而实际工作能力弱的人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防止这种倾向,就是要科学设置试题,把考试内容由“考知识”向考“考能力”转变,注重干部道德素质和实际能力的考察,把群众公认度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防止高分低能和多数人有意见的干部被选拔上来。另一种是要防止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就是选拔年轻人倾向。有些地方在开展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时,对干部年龄有严格的要求,如县级干部不得超过35岁,厅级干部不得超过45岁等,特别是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对年龄要求的更加严格。中央强调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是要实现干部队伍的低龄化,而是要让干部队伍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实现梯次配备,做到老中青相结合。选拔干部在年龄上作严格的要求,会出现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因年龄原因而得不到合理使用,不仅会挫伤大批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容易助长一些干部的浮躁情绪,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所以,要防止这种不正确的用人倾向,在开展公开选拔时,除了要求对班子年龄结构进行优化的外,在年龄方面适当放宽条件,以利于更多的优秀人才能够被选拔上来。
这种选拔干部的方式,能够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出来,是党和国家事业所需,是优秀干部所盼,也是群众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