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一线培养干部”导向之后的政策期待
(转自 诸子文)
昨天写了《“在基层一线培养干部”的导向和利害》,总觉得意犹未尽,不自觉地又在打腹稿,准备今天再写一点。“仲祖文”不是随便发文的,总是有些缘由,今天就更加明确了,原来是“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之际”。笔者以为,这正是个好机会。如果说,在基层一线培养干部,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它确立了正确导向的话,那么,导向确定之后,更为紧要且更为现实的任务就是必须及时做好配套的政策规定和施行。
于是,今天的这篇文章题目就叫做《“在基层一线培养干部”导向之后的政策期待》。而制定培养干部的配套政策也正是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吧。所以,机会很好,值得期待。
前面说到笔者前文“意犹未尽”之处,一是本身的遗漏,二是评论博友的提醒。因而有了更详写的必要,也力求写得更全面、更准确一些。遗漏之处就是没有论述“一线”的问题。一线,在词典中解释为“形容极其细微”。但笔者以为这种解释对于“仲祖文”里谈的“一线”是不太贴切的,尽管我们理解起来并不费劲。“一线”,是与“二线”相对而言的,应该是是指直接接触工作实际的地方,也是赋有直接工作责任的,因而是比较紧张、比较艰苦、比较实际的。“一线”中最紧张、最艰苦、最关键的时候就是叫作“火线”,更能锻炼人和考验人。博友提醒之处是,“总体事业也要求优秀干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承担更重的职责、发挥更大作用。所以不能囿于使其长时间扎根基层。他们对基层的贡献在于:一是工作思路、作风影响、带动了一批基层干部提高工作能力,直接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并有利于干部自身的发展;二是人总有忆旧之情,对于自己的出生地、源起地、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总是有很深的感情,将来适宜的时机,就会发挥影响力促进这些地方更好发展。所以,我们的视野和心胸更远大一些,可能理解起来,就更合理。”其实,笔者未曾幻想过好干部能“长期扎根基层”,只不过希望能从基层考虑、从群众考虑,有一个规定期限的对基层和群众的直接贡献率。而这个贡献率或许应该是这些好干部被提拔的最重要和最可靠的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自愿、等价、有偿”是基本的原则,利益核算是基本的规则,特别是《合同法》出台以后更是如此。至于,好干部对基层干部的带动作用,总还是有的,但实际效应却不敢凭空夸大,往往是因人而异,也随人而去的。再至于好干部以后寻机会的回报,显然也是有的,但机会的寻得和基层和群众的等待,未免有些不确定和太遥远了些。视野和心胸更远大一些是必须的,但有些时候正因为其远大,因而又遭遇个中原因而脱离现实,这对于最讲求实际的基层和群众来说,显得是有些“苍白”以至于没有太大的兴趣。
现在回到正题上。“在基层一线培养干部”的导向确定之后,就应该考虑配套政策的制定,这也是干部和基层、群众所关注和期待的主题。制定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是对前期的试点或试验的深入分析和系统总结。前文说过,“仲祖文”表明了中央的态度,对各地试点和试验是基本认可的,一些好做法和好经验经过认真总结,下一步应该借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和以后的实践加以推广的。
制定政策首先需要破题。“在基层一线培养干部”,从“仲祖文”的表述来看,这个命题至少应该包括这样三层含义:一是上级下派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二是上级明确从基层一线干部中挑选和提拔使用一些干部到上级任职;三是上级挑选基层一线干部或基层一线推荐本级干部经上级同意后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之后再充实基层一线加强基层和一线的工作。因此,制定“在基层一线培养干部”的配套政策必须着重从这三个方面考虑。
其次,制定政策必须尊重现行市场经济规则和基本法律规定。这是政策制定的法理依据和生命力所在。也就是说,“在基层一线培养干部”的政策必须考虑上级意图和基层一线群众利益的统一,必须照顾到两方面的利益,调动两方面的积极性,否则是有害的。这里需要明确一点,就是必须考虑在基层一线培养的干部对于基层一线的规定期限的贡献率问题。这是个最现实、最关键的问题,处理好了,才能制定出上级满意、基层一线和群众也叫好的政策来。
最后,制定政策必须统筹兼顾、综合考虑。这个问题提出是有根据的。在现实中,一些上级部门从基层调调干部到上任职,因为处理不好与本单位原来干部的关系,因而要么让上调基层干部“空欢喜一场”,要么就是挫伤本单位原来干部的积极性。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值得注意,就是是否完全遵循市场规则中人才流转的规律以及完成党的各项任务需要全方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问题。人往高处走,人才自由流转或者不加以正确引导,往往会导致一方人才济济甚至人多为患,而另一方人去楼空、人才撂荒。所以,制定政策必须考虑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流转规律和着眼全局合理配置人才的有机统一。
以上,就是笔者以及与笔者持有相同政见者,对于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之期待,对于“仲祖文”开唱之后的落地有声的希望。